第(1/3)页 夜风哀嚎,格外刺骨。 想要在入冬后的深山度过夜晚。 最好要找到避风的地方。 不过,陆永尚兄弟二人显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。 对于他们来说,找到小平安的每一秒都很珍贵。 大黄与黑子身上的毛十分浓密,只要一直在走动,就能抗得住严寒。 但其他三条狗子可没有这么好运。 被链子栓住的它们,只有不断地上蹿下跳,才能让身体不再颤抖。 就在狗蛋琢磨将刚刚拔下来的狼皮盖在哪条狗子身上的时候。 不远处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手电筒的光亮。 手电筒? 陆永尚微微一愣。 这可是这个年代的稀罕物。 县里倒不算稀奇。 不过对于林场的人来说,都可以当结婚时候的嫁妆用了。 而在深山里看到手电筒。 陆永尚略一思索,就猜到了那边人的身份! 百分之九十九就是李傻子说的陌生人。 抓走小平安的“拍花子”! 至于会不会是其他林场来山里打标本的猎人? 陆永尚第一时间就剔除了这个想法。 山里猎人有猎人的规矩。 刚刚他们打青皮子,动静可不小。 陆永尚还开了两枪。 如果是猎人,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的。 特别是打猎结束之后。 这样极容易引起误会! 都是猎手,都为了打猎上的山。 平日里都是各个林场的父老乡亲。 如果此时靠近,不是为了“舔包“就是抢猎物。 怎么想都不怀好意。 所以,成熟的猎手之后在原地等待或者绕远离开。 “狗蛋,一会说话小心点,记住我们是给村子打标本的猎人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