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若不是她决定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她也不会树大招风的想法子赚钱,她只要经营好《致远斋》,以一人之力,撑起五大名家,就足够她平静无澜的嚼用一生。 可在知道叶霄不光是安北都护府的郎将,还养了一支私兵后,她就觉得,必须要扩大生意的门路,以钱财开道,让叶霄无后顾之忧。 所谓的养兵,靠的就是钱财去养,虽然叶霄没告诉她,为何要养私兵,但她能猜到,叶霄不过就是未雨绸缪,在东都荷桥兵变之前,壮大自己的实力,这样,他才有资格,八风不动的面对那场血雨腥风的兵变。 所以,她会尽一切能力的助他,等他羽翼丰满,渡过那一死劫,再想法归于平静。 …… 而此时北都的何侍郎府,整个前院和后院,都在张灯结彩。 今天是礼部何侍郎家,嫁女的好日子,虽说是送往三皇子府为妾,但也是当今皇后懿旨赐婚的,因此,何家还是要依例张灯结彩,敲锣打鼓的将女儿从偏门送进三皇子府。 正在待嫁梳妆的何英茜,此时脸色极为难看的坐在铜镜前,紧扣的五指,深陷入肉。 就在两个时辰前,有人偷偷在她梳妆台前,放了封信,其信上写着,叶霄四月初八大婚,其妻姓刘名玲,今年刚过十五,同时还捎带了一张刘玲的小像。 顿时,何英茜明白,她上当了。 想她在年前,眼巴巴的踩着赵芸菲的后脚跟,跑去新城县,叶霄没见到,反而见了,自称是百晓生徒弟的刘玲,再想到,是她要嫁给叶霄为妻,何英茜这心里,瞬间充满了被骗的滔天怒火。 “小姐,我回来了。”思秋黑着脸,焦急的进了何英茜的闺房,挥手,便让屋里陪嫁的丫环们,全都退了下去。 “怎么样?打听到了吗?”何英茜松了松紧攥的手心,指甲一离肉,便感觉生疼,低头一看,纤长的指印在手心压出了五个深红的月牙。 第(2/3)页